112學年度學士班、研究生「傑出學生選拔」(10/6截止)

本系受理時間至10月6日(五)下午4時前,有意申請者請將資料繳交至系辦助教處,逾期不候。
★選拔說明: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傑出學生選拔要點」辦理。

★申請資格:

凡本校學士班、研究所之在校學生,歷年每學期學業成績 GPA3.5 以上,且未受懲處者。

★薦選原則:

(一)112學年度傑出學生本院名額為學士班2名、研究所2名。

(二)標準:學生在學期間傑出表現至少符合下列三項,且有具體事蹟,足為學習楷模或能增進校譽者,得經學院推薦為候選人。

-公益服務:能察覺與關懷社會議題,投入社會公益或服務活動,實踐公民責任者。
-學術研究:能主動探究事理並發表設計、技術或研究成果,增進社會永續發展者。
-運動競技:參與校際性或國際性各項運動競賽,足彰顯體育精神,能提升校譽者。
-領導才能:擔任組織幹部或參與國際交流活動,具溝通與合作能力,表現傑出者。
-人文藝術:投入藝術與人文相關展演、創作、計畫或比賽等活動,發揚美學者。
-具其他相當上列各項領域傑出表現者。

★應繳資料:「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推薦表與相關佐證資料,送達前請務必先請專責導師及學術導師撰寫評語意見

申請方式:登入校務行政入口→學務相關系統→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填寫並列印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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