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113學年度碩士班師資培育甄選結果如附件,請參閱。
正取生注意事項如下,請同學務必配合辦理,謝謝!
一、正取標準為總成績達80分(含)以上。
二、如欲放棄正取資格,請於113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時前,來信告知唐助教(sandratang@ntn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工教系113學年度碩士班師培生甄選放棄資格」,信件內容請提供「姓名、學號」,並明確告知「○○○確定放棄正取資格」。
三、正取生請於113年8月22日(星期四)中午12點前,將113學年度本校學雜費繳費證明電子檔(需明確記載學年度、學生姓名),寄至唐助教信箱辦理(sandratang@ntnu.edu.tw),以利保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