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7月申請首張教師證書說明

1117月申請首張教師證書說明

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完成教育實習者(預計於1117月底前完成教育實習者) ,請於111年4月15日前備齊申請資料繳交至工教系上辦理。

 

申請首張教師證書說明下:

  1. 請參考教育部的填寫範本後,填寫完成您的「教師證書申請書(教師資格考試及格),正本且備妥應檢附文件(第3項: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文件或同意(抵)免教育實習證明,無須檢附;第4項: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請務必連同內頁的學分明細一同繳交)後交至本校工教系。教育部要求需親自簽名之正本,不得用掃描影印等版本
  2. 領取方式說明:
    111年7月教師資格考試及格且完成實習者之教師證書申請作業,粗估應為8月底分批到校,教師證核發狀況會持續更新公告訊息在師培學院/最新消息,請看到領證名單再至師培學院課程組領取,以免向隅。

※若需要師培學院課程組以回郵方式回寄合格教師證書,請配合本校郵寄領取方式:

  1. 下載並填妥「郵寄合格教師證書委託書」;
  2. 備妥「回郵信封」並於信封封面加註准考證號碼與科別名稱。回郵信封須為A4 以上大小之信封,並貼妥59元面額郵資(郵票請勿以膠帶黏貼,郵局不予受理)後連同郵寄委託書交至師培課程組;
  3. 待師培學院課程組確實收到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後,將以雙掛號方式寄回教師證。

提醒:

  1. 因教育部請領教師證需整批函送、製作報部清冊等作業,懇請各位務必於期限前繳交申請書,俾利提前作業,已免影響您個人的權益及全校請領作業。
  2. 此批申請領證者,欲提前預送申請加科作業,擬於6月開始收件,申請方式請參考師培學院/師培課程/教師證書申請專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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