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還願助學金」開放申請(4/20截止)

110學年第2學期申請時程:111年4月9日至4月20日

1.為協助本校清寒學生專心向學,提供因家庭經濟因素致無力負擔註冊費、生活費等所需費用者及時關懷與照顧,特訂定本要點。

2.若有符合資助需求條件者,請於公告期限內,填具申請表並由推薦老師、系所專責導師、學系及生涯導師與系所主任簽註意見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生活輔導組審核。

3.如對本助學金有任何問題或願捐輸贊助者,歡迎洽詢承辦人。(聯絡方式:劉琇鐘小姐,電話:77491058)

相關公告連結: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10.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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