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教育學系徵聘「技職教育領域」助理教授級(含)以上專任(案)教師1名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案)教師1名。

二、需求專長:技職教育領域,具須備全英語(EMI)授課能力

三、應徵資格:

(一)初任教師應具國內外博士學位者或相當等級文憑。

★初任教師係指自獲得博士學位起至徵才公告日止,2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未有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者,均可視為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

(二)非初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三年應有二篇發表於SCI、SCIE、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原THCI Core)等級之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二個國科會 (原科技部)研究計畫。

(3)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應有一件國內外發明專利或國際級比賽獎項。

(4)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一件學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業界科專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有具體成果可供審查。

✽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最高學歷若為本校授與者,應具有其他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構之相關專任教學或研究資歷2年以上。

「最近三年」之研究成果,係自各系、所、學位學程對外公告日溯算(即109年3月3112年3月3日),三年內完成者為限(含經刊物出具證明已被接受將定期發表者)。

四、繳交資料:

(一)本系專任教師徵聘履歷表(請點選文字下載)

(二)學經歷資格證明文件(國外學歷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

(三)國科會計畫佐證資料(至國ㄎ會網站查詢案件列印)。

(四)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佐證資料(論文封面、目錄、摘要、專書封面、獎狀影本…等)。

(五)針對品德、操守、人際關係、工作或學習態度相關之推薦函兩封。

(六)其他有利備審資料(例如:教學、服務佐證資料)。

五、資料繳交方式:

(一)繳交資料一律採紙本寄送。

(二)除推薦函外,請依上述「繳交資料」順序裝訂成冊乙份,並於申請期限內郵寄至本學系。

()「專任教師徵聘履歷表」之可編輯電子檔請務必寄至承辦人員電子郵件信箱(請勿轉換成PDF檔或其他型式)

六、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民國112年531(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七、連絡資訊:

(一)寄件地址:10610台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教系(請註明「專任教師徵聘資料-技職教育領域」)

(二)本系網址:https://www.ie.ntnu.edu.tw/

(三)連絡人:馬小姐 電話:(02)7749-3344電子郵件:mika.ma@ntnu.edu.tw

八、其他:

(一)初審通過後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複審面試,未達初審標準者恕不另行通知或寄回應徵資料,請務必自行留存;經通知面試而未到者視同放棄。

(二)應聘教師獲聘任後,應依據本校「教師評鑑辦法」及「教師評審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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