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教育學系112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申請公告

本系112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申請開始受理,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

※任何甄審相關資訊將同步更新於本頁面,請申請學生多加留意。

甄選依據: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本校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作業規定。

甄選目的:
為扶助清寒優秀學生及鼓勵成績優秀學生參與教師志業,培育具社會關懷及教育熱忱之優質專業教師。

甄選名額:
本系5名,研究所2名、學士班3名,各學制間名額得流用。

獎學金金額:
每名每月核發新臺幣8,000元,原則上自錄取次月起請領,除教育部及本校另有規定外,獎學金核發至該學年度結束為原則。
詳細說明請見「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

申請資格:
本系112學年度日間學制大三以上具正式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學生(不含海外交換生、休學生、保留學籍生、延畢生、畢業生、退學生、師資培育公費生、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師資生等)。

申請條件:
1. 學士班學生:歷年學業平均成績名次列班級排名前20%。
2. 研究所學生:在學期間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達GPA4.0以上。

申請時間:即日起起至112年9月5日(星期二)15時止,逾期不侯。

申請方式:親自向本系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請依序檢附下列紙本資料,一式兩份。
1. 甄審申請表(如附件)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歷年學業平均總成績班級排名名次證明書正本(學士班申請者需檢附)
4. 如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請另檢附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證明書上需記載申請學生姓名)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甄審時間:
詳細面試說明、時間及地點預計於112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於本頁面公告,不另行通知。

※詳細甄審事宜,請詳閱附件:

工業教育學系112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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