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超修及學分不足申請至3/11(一)止

本系超修不足申請受理至3月11日(一)前截止,逾期不侯。
不接受email寄件,務必繳交紙本,請同學留意。
一、超修及學分不足規定:
依據:學則第13條辦理
規定:每學期最多27學分;最少16學分(應屆畢業生最少9學分、延畢生至少一門課)
經系主任同意者,得不受此限。
二、辦理方式:
列印選課清單,並註明超修或學分不足的原因並交至系辦,經主任核可後由學系彙整給課務組辦理。
另請於名單上註明聯絡情形,特別是將要被強休的同學。
◎選課清單下載路徑:教務資訊系統(學生版)→選課相關→我的選課→選課清單
三、其他注意事項:

  1. 若同學本學期有不修課(0學分)之需求,請務必於選課清單空白處敘明原因。
  2. 承上,男同學請務必注意兵役問題(國防部會抽查役男之修課狀況,以防延遲服兵役等)。
  3. 請同學謹慎評估自己的修課規劃,以免課程出席或成績不理想,導致期末被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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