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稱及名額:
科技應用管理組-助理教授級(含)以上教師1名(專任(案)教師)。
二、學術專長及其他需求:
(一)科技管理、企業管理、工業工程管理、人工智慧與數位轉型、智慧製造、永續治理專長,具工程背景能進行跨域研究者尤佳。
(二)配合「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聘任後三年內每學年應開設2門全英語授課課程。
三、應徵資格:
(一)具國內外博士學位者或相當等級文憑。
初任教師係指自獲得博士學位起至徵才公告日止,2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未有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者,均可視為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
(二)非初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三年應有二篇發表於SCI、SCIE、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原THCI Core)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二個國科會(原科技部)研究計畫。
3.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應有一件國內外發明專利或國際級比賽獎項。
4.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一件學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業界科專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有具體成果可供審查。
※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原科技部)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新聘教師資格條件應符合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條件暨評鑑作業規定」,且其最高學歷若為本校授與者,應具有其他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構之相關專任教學或研究資歷2年以上。
※「最近三年」之研究成果,係自各系、所、學位學程對外公告日溯算,三年內完成者為限(含經刊物出具證明已被接受將定期發表者)。
四、應繳交資料:
(一)本系專任教師徵聘履歷表(請點選文字下載)
(二)學經歷資格證明文件(國外學歷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
(三)最近三年國科會計畫佐證資料(至國科會網站查詢案件列印)。
(四)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佐證資料(論文封面、目錄、摘要、專書封面、獎狀影本…等)。
(五)針對品德、操守、人際關係、工作或學習態度相關之推薦函2封。
(六)5年內代表著作及博士論文。
(七)其他有利備審資料(例如:教學、服務佐證資料)。
五、預計起聘日期:116年2月1日。
六、資料繳交方式:
(一)繳交資料一律採紙本寄送。
(二)除推薦函外,請依上述「繳交資料」順序裝訂成冊乙份,並於申請期限內郵寄至本學系。
(三)「專任教師徵聘履歷表」之可編輯電子檔請務必寄至承辦人員電子郵件信箱(請勿轉換成PDF檔或其他型式)。
七、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民國115年8月31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八、系所連絡資訊:
(一)寄件地址:10610台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教系(請註明「專任教師徵聘資料-科管類」)
(二)本系網址:https://www.ie.ntnu.edu.tw/
(三)連絡人:林小姐電話:(02)7749-3361電子郵件:shlin@ntnu.edu.tw
九、其他:
(一)初審通過後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複審面試,未達初審標準者恕不另行通知或寄回應徵資料,請務必自行留存;經通知面試而未到者視同放棄。
(二)應聘教師獲聘任後,應依據本校「教師評鑑辦法」及「教師評審辦法」辦理。